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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购买金银制品要当场过秤

文章来源:zd_webadmin | 发表时间:2013/10/18 | 点击率:

    近日,湖北浠水县质监局组织开展了金银制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的计量监督检查,发现极少数商家存在称重计量器具未经过检定的情况。

    此次活动主要检查金银制品的重量标注是否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加工、收购和销售金银制品时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在强制检定有效期内。共检查了金银制品经营单位4家,电子天平4台以及金银制品的标签300余件。

    据介绍,国家规定经营者销售金银制品时,必须按规定配备并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的称重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如金制品和银制品(每件)≤100g,则用于称重的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应当分别≤0.01g和≤0.1g。金银制品售出之前应当着消费者的面复称一遍。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金银制品时最好去正规的商家,购买时一定要当面复秤,并查看称重用计量器具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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