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处理设备领域
2021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产品或服务标准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并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企业标准领跑者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确定标准领跑者,并建立多方参与、持续升级、闭环反馈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推动标准水平的提升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我院是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餐饮业油烟处理设备”领域评估工作。2021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即将启动。现将本年度“餐饮业油烟处理设备”领域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础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2.已建立企业标准,并有效实施一年以上;
3.企业目前执行的标准已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公开,且具有先进性,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实施效果明显。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报领域
餐饮业油烟处理设备领域。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企业申报
企业自愿申报,将本单位具备的基础条件情况及执行标准情况提交至本单位。
2.第三方评估
由本单位按“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机构总体进度安排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企业标准排行榜和标准“领跑者”推荐名单。申报和评估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3.公示发布
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珺穜、孙智魁
电话:0311-83895785
邮箱:zhangjuntong@yeah.net;826672741@qq.com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