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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关于处理线缆检验残样的公告

文章来源: | 发表时间:2017/1/5 | 点击率:

在我院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检验残样。根据我院样品管理规定,现拟处理部分已经超过保存期的检验残样。为保证处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优质的资源回收公司进行处理。现公开邀请有相关回收资质的企业参与此次比选。具体详情见《比选文件》点击下载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拟处理残样类别;

2、具有本次拟处理残样的回收、运输能力;

3、比选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一套。包括: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b.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c.税务登记证;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比选时间安排

1、报名:参加申请的企业需先通过电话报名,接收比选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10日下午17:30,过期不再接收企业报名;

2、响应文件递交:报名成功的企业需将申请材料送至或邮寄至我院办公室。接收比选申请响应文件资料的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12日下午17:30,以实际收到比选申请资料的时间为准,过期将不再接收比选申请;

3、比选:初步定于2017年1月13日上午9:00组建评选委员会召开比选会议。请申请单位授权人携带相关原件资料参加比选会议,未按时出席比选会议的视为放弃比选。

4、处理:初步定于2月底之前完成样品处理。

三、相关规定

1、本次比选不组织申请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有需要的企业请自行进行实地核查,我院全力配合。我院不承担企业实地核查的任何费用,不在企业核查过程中提供任何有倾向性的建议。因核查造成的任何不符和误差自行承担。

2、各比选申请企业务必遵守本次比选的规定,自主合理的参与本次比选。如在评选过程中发现有企业与我单位或企业之间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本次比选资格。

3、支付方式采用现金支付。

4、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取消本次比选工作。

四、联系方式

报名及咨询: 规划发展部: 0311-83895637    

响应提交:   办  公  室: 0311-83895666

现场核实:   线缆检验部: 0319-5516706

五、本次比选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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