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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细化污染等级

文章来源:陆文军 | 发表时间:2014/1/17 11:51:12 | 点击率:

  从上海市政府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制定的《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预案细化了污染等级,并在最高级空气污染发生时启动公务车停驶、学校停课的新措施。

  上海新制定的《应急预案》在预警分级上,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有关规定,将预警从原来的重度污染、严重污染两级细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启动的条件分别是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蓝色预警;未来两天AQI在201~300之间,启动黄色预警;未来一天AQI在301~450之间,启动橙色预警;未来一天AQI大于450,启动红色预警。

  去年12月以来,全国连续出现大范围的空气质量重污染,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进一步细化预警等级、完善启动条件、强化应急响应措施,上海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原先制定的《空气污染应急方案》基础上,组织起草了《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与四级预警相对应,《应急预案》分别设置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应急响应。在预警启动的判断依据上,综合考虑实时情况和未来趋势,以浓度实测值和AQI预测值为预警发布和应急启动的判定依据。

  尤其在Ⅰ级响应(红色预警)条件下,强制性措施进一步增加三条、强化两条。增加的三条为:一是停驶除执法执勤车外的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二是停止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三是根据预警发布时间,中小学和幼托机构采取停课措施。强化的两条为:一是企业停产方面,进一步扩大明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二是建筑工地停工方面,扩大到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外的所有室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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